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4411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441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16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四四一一號上訴人甲○○選任辯護人 余淑杏 律師
羅詩蘋 律師 莊佳樺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偽造文書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二審更審判決(九十三年度上更㈠字第四七三號,起訴案號: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
三五八、五一七一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理由本件原判決認定上訴人甲○○犯有原判決事實欄一所示罪行,因而撤銷第一審關於上訴人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之科刑判決,改判仍依行為時即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修正施行前之刑法第五十五條想像競合犯、牽連犯、第五十六條連續犯規定,從一重論上訴人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罪,處有期徒刑叁年;固非無見。
惟查:㈠、審理事實之法院對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證據,應一律注意,詳為調查,綜合全案證據資料,本於經驗法則以定其取捨,並將取捨證據及得心證之理由於判決內詳為說明;故證據雖已調查,而尚有其他必要部分並未調查,仍難遽為被告有利或不利之認定。原判決認定上訴人先後冒用 陳信勇陳志達林志文蘇仲文吳成發丁有財林志遠黃文欽陳金海 等人名義詐標會款,則陳信勇、陳志達、林志文、蘇仲文、吳成發、丁有財、林志遠、黃文欽、陳金海是否真有其人?若真有其人,其等有無加入上訴人所召互助會,曾否標取會款,與上訴人應否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罪,至為攸關,自應予以傳訊調查審認,原審未為調查,徒以上訴人之自白,遽予論處其罪刑,尚嫌速斷,亦有調查職責未盡之違法。㈡、有罪判決書之事實認定,為適用法令之準據,法院應將與論罪科刑有關之事項,翔實記載,然後於理由內逐一說明其憑以認定之證據,並使事實認定與理由說明,互相適合,方為合法。倘若事實認定與理由說明,不相一致,或事實、理由欄內之記載,前後齟齬,按諸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九條第十四款後段規定,均屬判決理由矛盾之當然違背法令。原判決事實欄一認定:上訴人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之概括犯意,自八十七年某月十五日起至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止,連續冒用上述陳信勇等人名義,每次標息約新台幣(下同)七千元,向活會會員 謝玉玲 等人詐得會款計九百零三萬九千元等情;惟理由欄一、㈡說明謂:本件尚難精確計算上訴人冒標而實際詐得之金額,乃依上訴人所供每次標息七千多元,以最有利於上訴人之方式計算,即標金扣除標息,乘以活會人次及冒標次數;其對於第一會活會會員:謝玉玲、 蔡榮舜鄭有國 (二人次)、 鄭炳煌蔡英標蘇仲柏游金梅洪領承王文發 、鄭全培(即 鄭家鴻 )、 陳志遠張玉瑛 )、 蔡添福鄭美雲鄭水池林文榮蔡淑月蔡金福蔡明峰蔡春林秀環 等人,每人次至少各詐得二十五萬三千元,共計五百三十一萬三千元(30,000-7,000=23,000×11=253,000×21=5,313,000);對於第二會活會會員:林文榮、 王含笑吳家圳 、王文發、 鄭春桃鄭金通 、謝玉玲、 張月瑛 、鄭水池、 潘文建莊馥瑜蔡安峰蔡文財林秋梅蔡素花 、林秀環、蔡英標、歐美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蔡得財 ),每人次至少各二十萬七千元,共計三百七十二萬六千元(30,000-7,000=23,000×9=207,000×18=3,726,000),二會合計九百零三萬九千元,自足以生損害於被冒標之會員及其他活會會員云云(見原判決正本第三頁末起第四行至第四頁第十六行)。原判決事實欄既認定上訴人冒名標會時,每次標息約七千元,理由欄卻謂每次標息七千多元;於計算詐標總額時,復以最不利上訴人之數額七千元計算(按標息越低,詐標所得將越高),其事實認定與理由說明及前後理由不相一致,難謂無判決理由矛盾之違法。以上或為上訴意旨所指摘,或為本院得依職權調查之事項,應認仍有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之原因。上訴人被訴詐欺取財部分,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六條第四款規定,固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惟與得上訴之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公訴人認有裁判上一罪之牽連犯關係而一併提起公訴,基於審判不可分原則,應一併發回;又刑法已於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正公布,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刪除牽連犯及連續犯之規定,案經發回,應注意比較適用;再上訴人召集第一會互助會之日期,應為八十七年四月十五日,原判決事實欄誤載為同年月五日,案經發回,允應注意及之;均附為敘明。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四百零一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六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官林永茂
法官洪文章法官蘇振堂法官蕭仰歸法官陳世淙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日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