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司拍字第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5年度司拍字第96號聲請人 許德旺 上列聲請人許德旺因與相對人 許德春 之繼承人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許德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許德春之繼承系統表及向其戶籍地法院查詢有無拋棄或限定繼承之釋明文件。
中華民國105年5月31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陳信昌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司拍字第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5年度司拍字第96號聲請人 許德旺 上列聲請人許德旺因與相對人 許德春 之繼承人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許德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許德春之繼承系統表及向其戶籍地法院查詢有無拋棄或限定繼承之釋明文件。
中華民國105年5月31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陳信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