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106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智慧財產法院106年刑智上易字第1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5月06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智慧財產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1號上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杜興泰即被告上訴人黃慧華即被告上二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黃福雄 律師
洪郁棻 律師 陳政熙 律師
參與人哿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慧華上列上訴人因違反商標法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智易字第38號,中華民國105年12月2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5月6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李維心
法官陳忠行法官蔡如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5月7日
書記官王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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