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6年度聲字第221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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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6年聲字第221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2月19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聲字第2218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葉志升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6年度執聲字第86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葉志升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
理由受刑人葉志升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經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數罪中雖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此有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11月21日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附卷足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9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林清鈞
法官郭瑞祥法官柯志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陳卉蓁中華民國106年12月19日附表:受刑人葉志升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4年10月27日│104年10月27日│├───────────┼──────────┼──────────┤│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104年度毒偵│南投地檢104年度毒偵││年度案號│字第1244號│字第1244號│├─┬─────────┼──────────┼──────────┤│最│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後├─────────┼──────────┼──────────┤│事│案號│105年度審訴字第34號│105年度審訴字第34號││實├─────────┼──────────┼──────────┤│審│判決日期│105年3月31日│105年3月31日│├─┼─────────┼──────────┼──────────┤│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5年度上訴字第691│105年度上訴字第691││決││號│號││├─────────┼──────────┼──────────┤││判決確定日期│105年5月11日│105年5月11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是│├───────────┼──────────┼──────────┤│備註│南投地檢105年度執字│南投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769號│第1770號│││編號1至8定有期徒刑│編號1至8定有期徒刑│││3年8月│3年8月│└───────────┴──────────┴──────────┘┌───────────┬──────────┬──────────┐│編號│3│4│├───────────┼──────────┼──────────┤│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4年11月17日│104年11月17日│├───────────┼──────────┼──────────┤│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105年度毒偵│南投地檢105年度毒偵││年度案號│字第37號│字第37號│├─┬─────────┼──────────┼──────────┤│最│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後├─────────┼──────────┼──────────┤│事│案號│105年度審訴字第109│105年度審訴字第109││實││號│號││審├─────────┼──────────┼──────────┤││判決日期│105年5月16日│105年5月16日│├─┼─────────┼──────────┼──────────┤│確│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定├─────────┼──────────┼──────────┤│判│案號│105年度審訴字第109│105年度審訴字第109││決││號│號││├─────────┼──────────┼──────────┤││判決確定日期│105年6月2日│105年6月2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是│├───────────┼──────────┼──────────┤│備註│南投地檢105年度執字│南投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877號│第1878號│││編號1至8定有期徒刑│編號1至8定有期徒刑│││3年8月│3年8月│└───────────┴──────────┴──────────┘┌───────────┬──────────┬──────────┐│編號│5│6│├───────────┼──────────┼──────────┤│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未經許可持有槍砲主要││││組成零件│├───────────┼──────────┼──────────┤│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併科新││││臺幣3萬元│├───────────┼──────────┼──────────┤│犯罪日期│105年1月23日│104年11月17日│├───────────┼──────────┼──────────┤│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105年度毒偵│南投地檢104年度偵字││年度案號│字第319號│第4683號│├─┬─────────┼──────────┼──────────┤│最│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後├─────────┼──────────┼──────────┤│事│案號│105年度審訴字第184│105年度審訴字第132││實││號│號││審├─────────┼──────────┼──────────┤││判決日期│105年6月23日│105年6月27日│├─┼─────────┼──────────┼──────────┤│確│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定├─────────┼──────────┼──────────┤│判│案號│105年度審訴字第184│105年度審訴字第132││決││號│號││├─────────┼──────────┼──────────┤││判決確定日期│105年7月12日│105年7月18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備註│南投地檢105年度執字│南投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34號│第2147號│││編號1至8定有期徒刑│編號1至8定有期徒刑│││3年8月│3年8月│└───────────┴──────────┴──────────┘┌───────────┬──────────┬──────────┐│編號│7│8│├───────────┼──────────┼──────────┤│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11月│├───────────┼──────────┼──────────┤│犯罪日期│105年4月6日│105年3月29日│├───────────┼──────────┼──────────┤│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105年度毒偵│南投地檢105年度毒偵││年度案號│字第612號│字第367號│├─┬─────────┼──────────┼──────────┤│最│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後├─────────┼──────────┼──────────┤│事│案號│105年度審訴字第389│105年度審訴字第249││實││號│號││審├─────────┼──────────┼──────────┤││判決日期│105年9月30日│105年10月18日│├─┼─────────┼──────────┼──────────┤│確│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定├─────────┼──────────┼──────────┤│判│案號│105年度審訴字第389│105年度審訴字第249││決││號│號││├─────────┼──────────┼──────────┤││判決確定日期│105年10月27日│105年11月7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備註│南投地檢105年度執字│南投地檢105年度執字│││第3064號│第3124號│││編號1至8定有期徒刑│編號1至8定有期徒刑│││3年8月│3年8月│└───────────┴──────────┴──────────┘┌───────────┬──────────┬──────────┐│編號│9│10│├───────────┼──────────┼──────────┤│罪名│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7月│有期徒刑7年7月│├───────────┼──────────┼──────────┤│犯罪日期│104年9月2日│104年9月2日│├───────────┼──────────┼──────────┤│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104年度偵字│南投地檢104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4348號、105年度偵│第4348號、105年度偵│││字第346號│字第346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582│106年度上訴字第582││實││、584號│、584號││審├─────────┼──────────┼──────────┤││判決日期│106年8月9日│106年8月9日│├─┼─────────┼──────────┼──────────┤│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582│106年度上訴字第582││決││、584號│、584號││├─────────┼──────────┼──────────┤││判決確定日期│106年8月25日│106年8月25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備註│南投地檢106年度執字│南投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295號│第2295號│││編號9至13定有期徒刑│編號9至13定有期徒刑│││8年6月│8年6月│└───────────┴──────────┴──────────┘┌───────────┬──────────┬──────────┐│編號│11│12│├───────────┼──────────┼──────────┤│罪名│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2月│有期徒刑7年3月│├───────────┼──────────┼──────────┤│犯罪日期│104年8月27日│104年10月26日│├───────────┼──────────┼──────────┤│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104年度偵字│南投地檢104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4348號、105年度偵│第4348號、105年度偵│││字第346號│字第346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582│106年度上訴字第582││實││、584號│、584號││審├─────────┼──────────┼──────────┤││判決日期│106年8月9日│106年8月9日│├─┼─────────┼──────────┼──────────┤│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582│106年度上訴字第582││決││、584號│、584號││├─────────┼──────────┼──────────┤││判決確定日期│106年8月25日│106年8月25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備註│南投地檢106年度執字│南投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295號│第2295號│││編號9至13定有期徒刑│編號9至13定有期徒刑│││8年6月│8年6月│└───────────┴──────────┴──────────┘┌───────────┬──────────┬──────────┐│編號│13││├───────────┼──────────┼──────────┤│罪名│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7月││├───────────┼──────────┼──────────┤│犯罪日期│104年9月6日││├───────────┼──────────┼──────────┤│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104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4348號、105年度偵││││字第346號││├─┬─────────┼──────────┼──────────┤│最│法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582│││實││、584號│││審├─────────┼──────────┼──────────┤││判決日期│106年8月9日││├─┼─────────┼──────────┼──────────┤│確│法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582│││決││、584號│││├─────────┼──────────┼──────────┤││判決確定日期│106年8月25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備註│南投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295號││││編號9至13定有期徒刑││││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