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22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2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7月28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220號被告壬○○
庚○○甲○○丙○○辛○○己○○癸○○子○○戊○○丁○○丑○○乙○○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因95年度訴字第220號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訴訟標的價額各如附表一所示之金額,應分別徵第二審裁判費如附表二所示,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7月2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黃呈熹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7月28日
書記官曾瓊玉┌────────────────────────────────┐│附表一│├───┬──────┬─────────────────────┤│姓名│訴訟標的價額│備註│││(新台幣)││├───┼──────┼─────────────────────┤│壬○○│149154(元)│1、計算式:11.21(面積)x12160(公告地價││││)+1070(損害金)x12(月)││││2、損害 金暫 以一年計算│├───┼──────┼─────────────────────┤│庚○○│169377│1、計算式:12.73x12160+1215x12││││2、損害金暫以一年計算│├───┼──────┼─────────────────────┤│甲○○│288068│1、計算式:21.65x12160+2067x12││││2、損害金暫以一年計算│├───┼──────┼─────────────────────┤│丙○○│149688│1、計算式:11.25x12160+1074x12││││2、損害金暫以一年計算│├───┼──────┼─────────────────────┤│辛○○│140372│1、計算式:10.55x12160+1007x12││││2、損害金暫以一年計算│├───┼──────┼─────────────────────┤│己○○│144101│1、計算式:10.83x12160+1034x12││││2、損害金暫以一年計算│├───┼──────┼─────────────────────┤│癸○○│169377│1、計算式:12.73x12160+1215x12││││2、損害金暫以一年計算│├───┼──────┼─────────────────────┤│子○○│142230│1、計算式:10.69x12160+1020x12││││2、損害金暫以一年計算│├───┼──────┼─────────────────────┤│戊○○│144101│1、計算式:10.83x12160+1034x12││││2、損害金暫以一年計算│├───┼──────┼─────────────────────┤│丁○○│169377│1、計算式:12.73x12160+1215x12││││2、損害金暫以一年計算│├───┼──────┼─────────────────────┤│丑○○│142230│1、計算式:10.69x12160+1020x12││││2、損害金暫以一年計算│├───┼──────┼─────────────────────┤│乙○○│140372│1、計算式:10.55x12160+1007x12││││2、損害金暫以一年計算│└───┴──────┴─────────────────────┘┌────────────────────────────────┐│附表二│├───┬──────┬─────────────────────┤│姓名│裁判費(新台│備註│││幣)││├───┼──────┼─────────────────────┤│壬○○│2325(元)││││││├───┼──────┼─────────────────────┤│庚○○│2655││││││├───┼──────┼─────────────────────┤│甲○○│4635││││││├───┼──────┼─────────────────────┤│丙○○│2325││││││├───┼──────┼─────────────────────┤│辛○○│2325││││││├───┼──────┼─────────────────────┤│己○○│2325││││││├───┼──────┼─────────────────────┤│癸○○│2655││││││├───┼──────┼─────────────────────┤│子○○│2325││││││├───┼──────┼─────────────────────┤│戊○○│2325││││││├───┼──────┼─────────────────────┤│丁○○│2655││││││├───┼──────┼─────────────────────┤│丑○○│2325││││││├───┼──────┼─────────────────────┤│乙○○│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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