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除字第46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除字第469號聲請人 林寶珠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8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8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5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高御庭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5日
書記官楊宗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