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補字第32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10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補字第323號原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法定代理人乙○○上列原告與被告陳蔡惜即大𢊯碾米廠、丙○○、丁○○及甲○○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8,718,610元(附表一、
二、三金額之總和,計算方式詳如附表一、二、三),應徵第一審裁判費87,328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9月1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孫玉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得於收受裁定正本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整。
中華民國97年9月10日
書記官蘇玟心附表一:
┌──┬───────────────┬─────────────────┐│編號│土地坐落│依公告現值按被告應有部分計算之價額│├──┼───────────────┼─────────────────┤│001│臺南縣○○鄉○○段○○○○號│430元×147㎡=63,210元│├──┼───────────────┼─────────────────┤│002│臺南縣○○鄉○○段○○○○○○號│430元×504㎡=216,720元│├──┼───────────────┼─────────────────┤│003│臺南縣○○鄉○○段○○○○號│430元×2,296㎡=987,280元│├──┼───────────────┼─────────────────┤│004│臺南縣○○鄉○○段○○○○號│430元×544㎡=233,920元│├──┼───────────────┼─────────────────┤│005│臺南縣○○鄉○○段○○○○號│││││430元×22㎡=9,460元│├──┼───────────────┼─────────────────┤│006│臺南縣○○鄉○○段○○○○號│430元×26㎡=11,180元│├──┼───────────────┼─────────────────┤│007│臺南縣○○鄉○○段○○○○號│610元×1,034㎡=630,740元│├──┼───────────────┼─────────────────┤│008│臺南縣○○鄉○○段○○○○號│430元×564㎡=242,520元│├──┼───────────────┼─────────────────┤│009│臺南縣○○鄉○○段○○○○號│430元×148㎡=63,640元│├──┼───────────────┼─────────────────┤│010│臺南縣○○鄉○○段○○○○號│430元×1,626㎡=699,180元│├──┼───────────────┼─────────────────┤│011│臺南縣○○鄉○○段○○○○號│480元×381㎡=182,880元│├──┼───────────────┼─────────────────┤│012│臺南縣○○鄉○○段○○○○號│480元×3,881㎡=1,862,880元│├──┼───────────────┼─────────────────┤│││總計:5,203,610元│└──┴───────────────┴─────────────────┘附表二:
┌──┬───────────────┬─────────────────┐│編號│土地坐落│擔保債權金額│├──┼───────────────┼─────────────────┤│001│臺南縣○○鄉○○段○○○○號││├──┼───────────────┤││002│臺南縣○○鄉○○段○○○○號││├──┼───────────────┤││003│臺南縣○○鄉○○段○○○○號││├──┼───────────────┤擔保債權總金額為3,000,000元││004│臺南縣○○鄉○○段○○○○○○號││├──┼───────────────┤││005│臺南縣○○鄉○○段○○○○號││├──┼───────────────┤││006│臺南縣○○鄉○○段○○○○○○號││├──┼───────────────┤││007│臺南縣○○鄉○○段○○○○號││├──┼───────────────┼─────────────────┤│008│臺南縣○○鄉○○段○○○○○○○號│擔保債權總金額為500,000元│├──┼───────────────┼─────────────────┤│││總計;3,500,000元│└──┴───────────────┴─────────────────┘附表三:
┌──┬───────────────┬───────────────────┐│編號│土地坐落│地上權涉訟,其價額以一年租金十五倍為準│├──┼───────────────┼───────────────────┤│001│臺南縣○○鄉○○段○○○○○○○號│1,000(年租金)×15=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