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4年度交聲字第60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4年交聲字第6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九十四年度交聲字第六0六號原處分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
(現在臺灣彰化監獄)上列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於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日所為之處分(彰監四字第裁六四─IA0000000、六四─G00000000、六四─HA0000000、六四─HA0000000、六四─ZBB五三八二二0、六四─J三A0五八八九0、六四─J四A00二七六六、六四─HA000000
0、六四─G00000000、六四─G00000000、六四─J四A0五八00四、六四─VA0000000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原處分撤銷。
甲○○不罰。
理由
一、原處分機關係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小客車,於如附表所示之時間、地點超速違規,爰依法加以裁處如附表裁罰內容欄所示。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則以:前開原屬伊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小客車,已於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七日,向址設彰化縣○○鄉○○路○段○○○號之「中亞當舖」典當借款新臺幣(下同)十萬元,其後因伊無法繳付利息,該車已遭當舖處理,於如附表所示之違規時間,前開自小客車已非伊使用,違規罰單應與伊無關等語而提出異議。
二、經查:(一)如附表所示違規案件之裁決書共計十二件,原處分機關即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以下簡稱彰化監理站)係向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位於彰化縣○○鎮○○路○段○○○號之戶籍地址寄送,並由異議人甲○○之兄 王英雄 於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代為收受一節,有彰化監理站前開裁決書之送達證書在卷可稽。惟按「對於在監所人為送達者,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行政程序法第八十九條定有明文。而本件異議人甲○○自九十四年四月三十日起即因案入監執行,迄今仍在臺灣彰化監獄執行中,有臺灣高等法院在監在押全國紀錄表一份在卷可考,是原處分機關彰化監理站對於在監所服刑中之異議人,向其戶籍地寄送前開裁決書,未依法囑託其服刑所在監獄之監所長官送達,上開裁決書自均難認已合法送達與異議人;從而,異議人既未合法收受如附表所示十二件違規案件之裁決書,異議人對前開裁決書聲明異議之法定二十日期間即尚無從起算,是異議人於九十四年十月二十日向原處分機關提出聲明異議,自難認有逾法定期間而程序不合法之情事,核先敘明。(二)又按「行為人有本條例之情形者,應填製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並於被通知人欄予以勾記,其通知聯依下列規定辦理:三、逕行舉發者,應按已查明之資料填註車牌號碼、車輛種類、車主姓名或地址,並於通知單上方空白處加註逕行舉發之文字後,由舉發機關送達被通知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行為人,未依規定自動繳納罰鍰,或未依規定到案聽候裁決,處罰機關應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送達二個月內依基準表逕行裁決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固分別著有明文。然異議人原所有之前開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小客車,確曾於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七日,由異議人質押與中亞當舖,後因異議人未按期繳付還款,上開質押之自小客車乃遭流當,並由中亞當舖負責人 李家賢 於九十三年六月十三日出賣與 李國榮 ,並於前開出賣日期即將車輛交付與李國榮,再由李國榮於九十三年七月九日透過友人 唐偉智 之介紹,由唐偉智與買主 李鳳川 訂立買賣契約,將該自小客車出賣交付與李鳳川使用,然因該車原有以異議人甲○○為債務人之分期貸款,異議人甲○○並未繳付,故前開車輛買賣之際,乃均無法辦理車主過戶登記,而如附表所示十二件超速違規案件,均係李鳳川買受上開自小客車而駕駛該車輛超速違規等情,已分據證人李家賢、李國榮及李鳳川三人於本院訊問時到庭證述屬實(詳見本院九十四年交聲字第六0六號案卷內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訊問筆錄)。是於如附表所示之違規期間,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小客車之實際所有人應為李鳳川,且上開超速違規案件,均係由李鳳川駕駛違規一情,已堪認定。而異議人於如附表所示之違規期間,既已非該車之實際所有人,原處分機關未予詳查,遽予裁罰,容有未洽,本件異議為有理由,原處分應予撤銷,並諭知受處分人不罰。
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二十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交通法庭法官李雅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書記官陳秀娟附表:
┌──┬───┬─────────┬───────┬─────────┐│編號│時間│地點│舉發單單號│裁罰內容(新臺幣)│││││及違規內容││├──┼───┼─────────┼───────┼─────────┤│一│930713│臺1線185點5公里處│IA0000000│罰鍰2400元│││││超速20公里以上│並記違規點數一點│├──┼───┼─────────┼───────┼─────────┤│二│930814│臺中市市○路○○○號│G00000000│罰鍰2400元│││││超速20公里以上││├──┼───┼─────────┼───────┼─────────┤│三│930902│臺中縣○○鄉○○路│HA0000000│罰鍰2400元│││││超速20公里以上││├──┼───┼─────────┼───────┼─────────┤│四│930921│臺三線174公里又250│HA0000000│罰鍰2400元││││公尺處│超速20公里以上││├──┼───┼─────────┼───────┼─────────┤│五│930925│國道1號高速公路北│ZBB538220│罰鍰6000元││││上141點7公里處│在高速公路超速││├──┼───┼─────────┼───────┼─────────┤│六│931111│臺14乙線5點5公里處│I3A058890│罰鍰2400元│││││超速20公里以上││├──┼───┼─────────┼───────┼─────────┤│七│931219│臺14乙線5點5公里處│J4A002766│罰鍰2400元│││││超速20公里以上││├──┼───┼─────────┼───────┼─────────┤│八│940222│臺中縣大里市○○路│HA0000000│罰鍰2400元││││1段│超速20公里以上││├──┼───┼─────────┼───────┼─────────┤│九│940701│臺中市○○路○段│G00000000│罰鍰2400元│││││超速20公里以上││├──┼───┼─────────┼───────┼─────────┤│十│940702│臺中市○○路○段│G00000000│罰鍰2400元│││││超速20公里以上││├──┼───┼─────────┼───────┼─────────┤│十一│940804│臺63甲線新豐路段│J4A058004│罰鍰1900元│││││超速20公里以上││├──┼───┼─────────┼───────┼─────────┤│十二│940828│臺3線428點4公里處│VA0000000│罰鍰1700元│││││超速未滿2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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