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訴緝字第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7月13日
裁判案由:恐嚇取財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訴緝字第66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曾文廷選任辯護人李岳洋律師上列被告因恐嚇取財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就被告取得本案之本票是否兌現及如何行使?均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7月13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蘇揚旭
法官施建榮法官洪振峰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宥伶中華民國11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