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簡易庭(含埔里)103年度投小字第396號民事裁定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投小字第396號
原   告 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子德
訴訟代理人  華祥
被   告  陳柏仲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電信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1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
法官林錫凱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1日
書記官黃馨儀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