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司拍字第148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司拍字第14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11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9年度司拍字第148號聲請人彰化縣永靖鄉農會法定代理人 陳吉星 相對人 何謁玉 即 邱榮昌 之繼承人
邱家化 即邱榮昌之繼承人 邱榮二 即邱榮昌之繼承人 邱榮橋 即邱榮昌之繼承人 邱月雲 即邱榮昌之繼承人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準用,此為同法第881條之17所明定。次按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為民法第1147條、第1148條第1項前段規定自明。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即被繼承人邱榮昌前以如附表所示不動產,設定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下同)3,780,000元予聲請人,以擔保其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所負一切債務之清償,擔保債權確定期日至民國(下同)133年3月30日,並登記在案。嗣債務人即被繼承人邱榮昌於106年5月4日向聲請人借款3,150,000元,並訂於109年5月4日清償,立有借據為證,並約定若債務人不按期繳息,即喪失期限利益,該借款僅繳息至109年7月4日止。為此聲請准予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上述主張業據提出借據、授信約定書、土地建築改良物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建築改良物抵押權變更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本院家事法庭函及戶籍謄本等影本及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為證。經核抵押人即被繼承人邱榮昌為擔保其對聲請人所負一切債務,業於103年3月31日以變更抵押權內容,將如附表所示不動產設定登記本金最高限額3,780,000元抵押權予聲請人在案。次查前揭借據所示106年5月4日之借款係本件抵押權確定期日前所生之債權,外觀上堪認為抵押權擔保範圍。又查該抵押權登記清償日期為依照各個契約約定,而依聲請人提出前開借據所載借款到期日為109年5月4日,形式上亦可認抵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獲清償。再抵押人即被繼承人邱榮昌於108年8月22日死亡,相對人何謁玉等人業因繼承取得如附表所示不動產。是聲請人對相對人即繼承人何謁玉等人聲請拍賣抵押物,依法並無不合。復經本院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之規定,於109年11月6日通知相對人應於文到翌日起10日內,就上開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業合法送達,有送達證書5件附卷可稽,其逾期迄未陳述意見。是本件聲請人聲請拍賣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依照首揭規定,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1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汪俊賢附表:
┌─────────────────────────────────────────────────┐│附表(土地):109年度司拍字第148號│├──┬──────────────────────────┬──────┬───────┬────┤│編│土地坐落│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平方公尺│││├──┼────┼─────┼─────┼─────────┼──────┼───────┼────┤│1│彰化縣○○○鄉○○○段│0000-0000│111.14│全部││└──┴────┴─────┴─────┴─────────┴──────┴───────┴────┘┌─────────────────────────────────────────────────┐│附表(建物):109年度司拍字第148號│├──┬───┬───────┬───────┬──────────────────┬────┬──┤│編││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建號├───────┤要建築材料│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要││備考││││門牌號碼│││建築材料及用│範圍│││號│││及房屋層數│合計│途│││├──┼───┼───────┼───────┼───────────┼──────┼────┼──┤│1│00215-│彰化縣永靖鄉永│住商用,鋼筋混│一層:21.95││全部││││000│南段0000-0000│凝土加強磚造,│二層:64.81│││││││地號│2層│騎樓:43.24││││││├───────┤│合計:130.00│││││││彰化縣永靖鄉開│││││││││明路16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