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2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01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二五六號
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陳珍如
法官黃國益法官黃仁勇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日
書記官呂權芳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2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01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二五六號
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陳珍如
法官黃國益法官黃仁勇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日
書記官呂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