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單聲沒字第43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單聲沒字第4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專科沒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單聲沒字第432號聲請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國成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1年度聲沒字第868號、111年度毒偵緝字第520號、111年度毒偵字第1877號及第203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件附表編號3所示第一級毒品貳包(含包裝袋貳只,驗餘淨重0.12公克、1.92公克)、附件附表編號1至3所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拾包(含包裝袋貳拾個,重量詳附件附表),均沒收銷燬之。扣案玻璃球吸食器壹個,沒收之。
理由
一、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項前段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又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亦有明定。
二、聲請意旨如附件。
三、經查,被告黃國成前因附件附表所示施用毒品案件,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前開不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足參。又附件附表編號3所示第一級毒品2包(「淨重0.12公克、1.95公克」部分,應更正為「驗餘淨重0.12公克、1.92公克」);附件附表編號1至3所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20包,分別是附件附表各編號所示警察機關於各編號所示時間、地點所查獲為被告所持有,有各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在卷可稽,且被告亦坦承均為其分別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所剩餘之毒品。又上開扣案毒品,經送鑑定確實分別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有高雄市立凱旋醫院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3份及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在卷可稽,堪認如附件附表編號3所示第一級毒品2包;附件附表編號1至3所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20包,確分別屬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無疑,至存放上開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之包裝袋2只、20只,因與其內存放之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難以析離,均分別應整體視為查獲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一併沒收銷燬之。此外,上述毒品鑑驗耗用之毒品既已滅失,自無庸宣告沒收或沒收銷燬之,附予指明。
四、另扣案玻璃球吸食器1個,是附件附表編號2所示時、地經警查獲為被告所持有,並經被告於該案偵查中供述為其所有、施用毒品所用之物,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得沒收之。
五、是揆諸首揭說明,聲請人之聲請並無不當,應予准許,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第38條第2項前段、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李音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陳怡蓁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附件】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書
111年度聲沒字第868號111年度毒偵緝字第520號111年度毒偵字第1877號111年度毒偵字第2030號
被告黃國成
一、按「違禁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又「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刑法第40條第2項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其未經裁判沒收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以裁定沒收之,此有司法院18年院字第67號、30年院字第2169號解釋可資參照。
二、經查,如附表所示之移送機關員警,於如附表所示之時間、地點,查獲被告黃國成涉犯施用毒品案件,業經本署檢察官於110年9月13日以如附表所示之案件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該等案件之不起訴處分書在卷足稽。惟查,如附表所示之扣案毒品,係屬違禁物,有高雄市立凱旋醫院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3份(檢驗字號:高市凱醫驗字第73287號、第74448號、第74557號)及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1紙附卷足證,另扣案之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吸食器,為被告所有且供其施用毒品之器具,業經其於偵查中自承在卷,請依首揭法條之規定宣告沒收並諭知銷燬。
此致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
檢察官蔡佩容附表:(民國)編號案號移送機關查獲時間查獲地點扣案物品1111年度毒偵緝字第520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111年4月23日21時40分許臺南市○○區○○○路000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9包(檢驗後淨重:3.484公克、3.506公克、3.480公克、1.573公克、1.556公克、1.546公克、0.640公克、0.642公克、0.640公克)(111安保459號)2111年度毒偵字第1877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111年7月22日3時7分許臺南市○市區○○街0000號前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2包(檢驗後淨重:0.996公克、0.040公克)(111安保769號)3111年度毒偵字第2030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111年8月5日9時56分許臺南市○區○○○街00巷0號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包(淨重:0.12公克、1.95公克)(111毒保165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9包檢驗後淨重:0.640公克、0.686公克、1.590公克、1.591公克、0.690公克、3.371公克、1.510公克、3.472公克、1.432公克)(111安保7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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