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司催字第7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22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催字第756號聲請人 蔡季餘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 蔡琬 、 蔡之弼 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遺產分割協議書。
三、各繼承人之印鑑證明。中華民國100年6月2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湯家奕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司催字第7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22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催字第756號聲請人 蔡季餘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 蔡琬 、 蔡之弼 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遺產分割協議書。
三、各繼承人之印鑑證明。中華民國100年6月2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湯家奕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