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70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公司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707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玉銓選任辯護人吳孟勳律師
林天麟律師 陳品妤 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公司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3月29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曾淑娟
法官曹惠玲法官廣于霙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彭麗紅中華民國10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