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單禁沒字第59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聲請沒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單禁沒字第593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郁蓁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2年度聲沒字第50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陳郁蓁涉嫌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案件,業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2年度毒偵字第99號、第100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而該案所查扣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送檢驗,分別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分別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所規定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均屬違禁物,依前揭說明,自應聲請裁定沒收並銷燬等語。
二、按查獲之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次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而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分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所規定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不得非法持有、施用,自屬違禁物無訛,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l項前段規定,沒收銷燬之。
三、經查,被告前涉嫌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案件,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以111年度毒聲字第283號裁定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後,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嗣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2年度毒偵字第99號、第100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該案不起訴處分書各1份在卷可查。另查: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物,經送檢驗,均檢出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扣案如附表編號5至8所示之物,經送檢驗,均檢出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且上開之物均難以與所附著之物相析離,而海洛因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所管制之第一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則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管制之第二級毒品,是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皆予宣告沒收銷燬。至鑑驗用罄部分,已不存在,自無庸宣告沒收銷燬。從而,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於法均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40條第2項,裁定如
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呂秉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蔡明燕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附表:
編號扣案物品數量鑑定結果鑑定報告備註1海洛因1包粉末白色塊狀,檢驗前淨重0.905公克,檢驗後淨重0.895公克,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0年12月27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0473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430號卷第63頁2海洛因1包粉末白色塊狀,檢驗前淨重0.641公克,檢驗後淨重0.627公克,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0年12月27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0473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430號卷第63頁3海洛因1包粉末白色,檢驗前淨重0.178公克,檢驗後淨重0.169公克,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0年12月27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0473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430號卷第63頁4海洛因1包粉末白色,檢驗前淨重0.126公克,檢驗後淨重0.116公克,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0年12月27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0473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430號卷第63頁5甲基安非他命1包結晶白色,純度約76.33%,檢驗前淨重7.365公克(純質淨重約5.622公克),檢驗後淨重7.335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0年12月27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0473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430號卷第63頁6甲基安非他命1包結晶白色,純度約78.31%,檢驗前淨重0.669公克(純質淨重約0.524公克),檢驗後淨重0.647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0年12月27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0473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430號卷第64頁7甲基安非他命1包結晶白色,純度約84.94%,檢驗前淨重3.477公克(純質淨重約2.953公克),檢驗後淨重3.452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0年12月27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0473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430號卷第64頁8甲基安非他命1包結晶白色,純度約82.27%,檢驗前淨重0.389公克(純質淨重約0.320公克),檢驗後淨重0.357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0年12月27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0473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430號卷第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