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重上字第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02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112年度重上字第86號上訴人 廖健育
廖黃芬麗共 同訴訟代理人 邵允亮 律師複代理人 張倍豪 律師被上訴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文生 訴訟代理人 蕭道隆 律師
唐淑民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準備程序,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黃瑪玲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
書記官王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