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158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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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15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0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1584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林煌錡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0年度執聲字第63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林煌錡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九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伍月。
理由
一、受刑人林煌錡因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等9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附表編號、、曾經本院97年度審訴字第449號定應執行刑1年4月;附表編號㈠、㈡,曾經本院96年度訴字5179號定應執行刑1年6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其各案判決及相關卷證,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6月8日
刑事第十九庭法官陳松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0年6月8日
書記官洪季杏【附表】┌────────────┬────────────┬────────────┬────────────┐│編號││││├────────────┼────────────┼────────────┼────────────┤│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6年12月26日│97年3月5日│97年3月5日│├────────────┼────────────┼────────────┼────────────┤│偵查機關及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毒偵字第1039號│97年度毒偵字第1039號│97年度毒偵字第1039號│├───┬────────┼────────────┼────────────┼────────────┤│最│法院│本院│本院│本院││後├────────┼────────────┼────────────┼────────────┤│事│案號│97年度審訴字第449號│97年度審訴字第449號│97年度審訴字第449號││實├────────┼────────────┼────────────┼────────────┤│審│判決日期│97.05.28│97.05.28│97.05.28│├───┼────────┼────────────┼────────────┼────────────┤│確│法院│本院│本院│本院││定├────────┼────────────┼────────────┼────────────┤│之│案號│97年度審訴字第449號│97年度審訴字第449號│97年度審訴字第449號││判├────────┼────────────┼────────────┼────────────┤│決│確定日期│97.07.01│97.07.01│97.07.01│├───┴────────┼────────────┼────────────┼────────────┤│原執行指揮書│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執字第11755號│97年度執字第11755號│97年度執字第11755號│└────────────┴────────────┴────────────┴────────────┘┌────────────┬────────────┬────────────┬────────────┐│編號││-㈠│-㈡│├────────────┼────────────┼────────────┼────────────┤│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96年12月21日│96年6月21日│96年8月13日│├────────────┼────────────┼────────────┼────────────┤│偵查機關及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毒偵字第1405號│96年度毒偵字第8468號│96年度毒偵字第8468號│├───┬────────┼────────────┼────────────┼────────────┤│最│法院│本院│本院│本院││後├────────┼────────────┼────────────┼────────────┤│事│案號│97年度審訴字第486號│96年度訴字第5179號│96年度訴字第5179號││實├────────┼────────────┼────────────┼────────────┤│審│判決日期│97.05.30│97.07.18│97.07.18│├───┼────────┼────────────┼────────────┼────────────┤│確│法院│本院│本院│本院││定├────────┼────────────┼────────────┼────────────┤│之│案號│97年度審訴字第486號│96年度訴字第5179號│96年度訴字第5179號││判├────────┼────────────┼────────────┼────────────┤│決│確定日期│97.07.09│97.09.12│97.09.12│├───┴────────┼────────────┼────────────┼────────────┤│原執行指揮書│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執字第12202號│97年度執字第16343號│97年度執字第16343號│└────────────┴────────────┴────────────┴────────────┘┌────────────┬────────────┬────────────┬────────────┐│編號││││├────────────┼────────────┼────────────┼────────────┤│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6年6月29日│97年5月27日│96年11月5日│├────────────┼────────────┼────────────┼────────────┤│偵查機關及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毒偵字第5738號│97年度毒偵字第5213號│98年度偵字第3571號│├───┬────────┼────────────┼────────────┼────────────┤│最│法院│本院│本院│本院││後├────────┼────────────┼────────────┼────────────┤│事│案號│97年度訴字第3607號│97年度審訴字第3620號│98年度審簡字第4927號││實├────────┼────────────┼────────────┼────────────┤│審│判決日期│97.09.18│97.09.12│98.08.27│├───┼────────┼────────────┼────────────┼────────────┤│確│法院│本院│本院│本院││定├────────┼────────────┼────────────┼────────────┤│之│案號│97年度訴字第3607號│97年度審訴字第3620號│98年度審簡字第4927號││判├────────┼────────────┼────────────┼────────────┤│決│確定日期│97.10.06│97.10.06│98.09.21│├───┴────────┼────────────┼────────────┼────────────┤│原執行指揮書│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執字第17258號│97年度執字第17492號│98年度執字第149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