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66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除字第665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353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6年2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3月29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曾啟謀┌───────────────────────────────────────────────────┐│附表:96年度除字第665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股票│1│1000││├──┼───────────────┼──────────────┼────┼───┼────┼───┤│002│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股票│1│440││├──┼───────────────┼──────────────┼────┼───┼────┼───┤│003│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股票│1│806││├──┼───────────────┼──────────────┼────┼───┼────┼───┤│004│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股票│1│201││├──┼───────────────┼──────────────┼────┼───┼────┼───┤│005│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0│股票│1│782││├──┼───────────────┼──────────────┼────┼───┼────┼───┤│006│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0│股票│1│961││├──┼───────────────┼──────────────┼────┼───┼────┼───┤│007│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X-0000000-0│股票│1│697││└──┴───────────────┴──────────────┴────┴───┴────┴───┘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6年3月29日
書記官王月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