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司促字第110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7月0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促字第11094號聲請人即債權人中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孝信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賴苓菁 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相對人賴苓菁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中華民國110年7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廖國宏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司促字第110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7月0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促字第11094號聲請人即債權人中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孝信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賴苓菁 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相對人賴苓菁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中華民國110年7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廖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