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附民字第2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8月22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1年度附民字第246號附民原告 羅文一 附民被告 鄧國宇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8月22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黃琴媛
法官吳彥慧法官孫淑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洪千棻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