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審易字第89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傷害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審易字第898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柏甫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協商程序終結,茲查本案刑度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協商,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年11月28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劉兆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8日
書記官許榮成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審易字第89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傷害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審易字第898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柏甫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協商程序終結,茲查本案刑度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協商,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年11月28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劉兆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8日
書記官許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