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9年上易字第200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上易字第2005號上訴人即被告 杜俞 均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詐欺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審易字第2879號,中華民國109年5月2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潘翠雪
法官曾德水法官俞秀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崴瀚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