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易字第9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12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字第969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台灣屏東監獄另案執行中)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審理期日另行通知,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10月12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李昆南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0月12日
書記官黃美玲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易字第9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12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字第969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台灣屏東監獄另案執行中)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審理期日另行通知,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10月12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李昆南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0月12日
書記官黃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