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司拍字第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21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拍字第96號聲請人 楊秀蓮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陳怡君 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提出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即民國100年8月30日成立借款契約之釋明文件(如匯款明細等)。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2年3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司拍字第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21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拍字第96號聲請人 楊秀蓮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陳怡君 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提出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即民國100年8月30日成立借款契約之釋明文件(如匯款明細等)。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2年3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