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金簡字第12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 新北 地方法院106年金簡字第1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證券交易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6年度金簡字第12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戴麗珠上列被告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年度偵字第4926、17498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原受理案號:105年度金重訴字第3號),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文甲○○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之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甲○○自民國101年9月間起,受僱於鴻邦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址設新北市○○區○○路0段00號13樓,登記負責人 李彥均 ;下稱鴻邦公司),實際負責人為 李文欽
鴻邦公司以輔導企業經營並協助籌募資金,從中賺取佣金為業,甲○○、李文欽均明知證券商須經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之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方得營業,而非合法證券商不得經營有價證券之自行買賣及買賣之行紀、居間、代理等業務,竟基於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之犯意聯絡,於101年底,由李文欽與 科邑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址設高雄市○鎮區○○路○○○○○○號6樓,負責人為 張臣榮 ,下稱科邑公司)簽訂財務規劃服務契約,謀議以每股新臺幣(下同)18元向原科邑公司股東推銷認購股票,而向科邑公司股東發出認購通知書,並推由甲○○在科邑公司辦公室向來電詢問之股東推銷,甲○○遂佯以女兒「 李佳盈 」名義掛名為該次股東增資事宜之聯絡人,向撥打電話詢問之科邑公司股東推銷認購科邑公司股票,而居間媒介並代理科邑公司販售如附表一所示之股票予 范俊逸 等112名股東;再承前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之犯意聯絡,於102年6月間,經張臣榮指示向科邑公司股東發出認購通知書,以每股10元推銷認購科邑股票,其仍佯以女兒「李佳盈」名義,掛名為該次認購事宜之聯絡人,向撥打電話詢問之科邑公司股東推銷購買科邑公司股票,而居間媒介並代理科邑公司販售如附表二所示之股票予 蕭潮卿 等50名股東,所得股款除由李文欽抽取約定數額之佣金外,均交由科邑公司作為營運資金使用。案經法務部調查局 臺北 市調查處(下稱臺北市調處)移送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呈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移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二、上開事實,業經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坦承不諱(見本院10
5年度金重訴字第3號卷一第426頁、卷四第244頁至第24
5頁),且據證人即科邑公司董事長張臣榮、證人即科邑公司技術總監 楊文振 於調查局詢問及偵查中供證在卷足憑(見臺北市調處金利豐資訊社承銷科邑公司卷宗【下稱金利豐卷】一第256頁、第259頁、第281頁),並經證人即參與認購科邑公司股票之股東范俊逸、 盧正忠 於調查局詢問時證述再度認購科邑公司股票之過程明確(見金利豐卷一第368頁至第369頁、第402頁至第403頁);復有科邑光電與鴻邦公司委任財務規劃服務契約、科邑公司101年12月17日、10
2年致股東函影本各1份、「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科邑公司股東 陳泰富陳昭樺陳鼎嘉 、張臣榮、 楊泰宗陳意靜 賣出股票數量(扣除家屬、親屬間轉移及贈與部分)及金額統計表」、「科邑公司原始股東張臣榮、楊泰宗、陳意靜賣出股票數量及金額統計表」、「科邑公司原始股東陳泰富、陳昭樺及陳鼎嘉賣出股票數量及金額統計表」、「財政資料中心買進科邑光電公司未上市股票受害人數量與金額統計表」各1份在卷可資勾稽(見金利豐卷一第128頁至第129頁、第203頁、第209頁、卷二第41頁至第70頁),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堪可採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已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
(一)按證券商須經主管機關金管會之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方得營業,非證券商不得經營證券業務,有價證券之承銷、自行買賣及行紀、居間、代理及其他經主管機關金管會核准之相關業務,均屬證券交易法之經營證券業務,證券交易法第44條第1項、第15條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明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發給許可執照准予經營證券業務,卻對外居間、代理招攬科邑公司股東購買科邑公司股票,核被告所為,係違反證券交易法第44條第1項規定,應依同法第175條第1項規定論處。被告與李文欽間,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又被告非法居間、代理買賣股票所為之營業性行為,係本於同一犯罪計畫而於密切接近之一定時間及空間以相同之方式持續進行,此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之犯行,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核屬集合犯,應僅論以一罪。
(二)爰審酌被告受僱於鴻邦公司,被指派前往科邑公司協助販售該公司股票,損害主管機關對於證券交易市場之監督及證券交易市場之正常發展,破壞社會金融秩序,另考量被告自始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及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尚無證據證明其因上開非經營證券業務犯行中實際獲得佣金或其他不法利益,情節較輕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四、應適用之法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證券交易法第44條第1項、第175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41條第1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8日
刑事第二十庭法官林維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王姵珺中華民國107年1月2日附表一:
┌──┬───┬───┬─────┬─────┬───────┐│編號│買受人│出賣人│交割日期│成交張數│成交總價(新臺│││││││幣)│├──┼───┼───┼─────┼─────┼───────┤│1│范俊逸│楊泰宗│101.12.26│210張│378萬元│├──┼───┼───┼─────┼─────┼───────┤│2│ 曾昭銘 │楊泰宗│101.12.28│10張│18萬元│├──┼───┼───┼─────┼─────┼───────┤│3│ 王國光 │楊泰宗│102.1.3│8張│14萬4,000元│├──┼───┼───┼─────┼─────┼───────┤│4│ 李全福 │楊泰宗│102.1.3│23張│41萬4,000元│├──┼───┼───┼─────┼─────┼───────┤│5│ 陳祥岳 │楊泰宗│102.1.3│2張│3萬6,000元│├──┼───┼───┼─────┼─────┼───────┤│6│ 陳新松 │楊泰宗│102.1.3│10張│18萬元│├──┼───┼───┼─────┼─────┼───────┤│7│ 梁原銘 │楊泰宗│102.1.3│10張│18萬元│├──┼───┼───┼─────┼─────┼───────┤│8│ 陳震銘 │楊泰宗│102.1.3│11張│19萬8,000元│├──┼───┼───┼─────┼─────┼───────┤│9│ 陳俊嘉 │楊泰宗│102.1.4│20張│36萬元│├──┼───┼───┼─────┼─────┼───────┤│10│ 葉興章 │楊泰宗│102.1.4│2張│3萬6,000元│├──┼───┼───┼─────┼─────┼───────┤│11│ 賴振億 │楊泰宗│102.1.4│6張│10萬8,000元│├──┼───┼───┼─────┼─────┼───────┤│12│ 許宏毅 │楊泰宗│102.1.4│10張│18萬元│├──┼───┼───┼─────┼─────┼───────┤│13│ 郭展彰 │楊泰宗│102.1.4│10張│18萬元│├──┼───┼───┼─────┼─────┼───────┤│14│ 黃登煌 │楊泰宗│102.1.4│4張│7萬2,000元│├──┼───┼───┼─────┼─────┼───────┤│15│ 耿則中 │楊泰宗│102.1.7│2張│3萬6,000元│├──┼───┼───┼─────┼─────┼───────┤│16│ 劉清海 │楊泰宗│102.1.7│10張│18萬元│├──┼───┼───┼─────┼─────┼───────┤│17│ 魏妤真 │楊泰宗│102.1.7│10張│18萬元│├──┼───┼───┼─────┼─────┼───────┤│18│ 張履正 │楊泰宗│102.1.8│2張│3萬6,000元│├──┼───┼───┼─────┼─────┼───────┤│19│ 洪愛喜 │楊泰宗│102.1.8│4張│7萬2,000元│├──┼───┼───┼─────┼─────┼───────┤│20│ 鐘之秀 │楊泰宗│102.1.8│10張│18萬元│├──┼───┼───┼─────┼─────┼───────┤│21│ 鄭伸仲 │楊泰宗│102.1.8│20張│36萬元│├──┼───┼───┼─────┼─────┼───────┤│22│ 李木杉 │楊泰宗│102.1.9│20張│36萬元│├──┼───┼───┼─────┼─────┼───────┤│23│ 周韋廷 │楊泰宗│102.1.10│8張│14萬4,000元│├──┼───┼───┼─────┼─────┼───────┤│24│ 陳世賢 │楊泰宗│102.1.10│12張│21萬6,000元│├──┼───┼───┼─────┼─────┼───────┤│25│ 朱增松 │楊泰宗│102.1.10│2張│3萬6,000元│├──┼───┼───┼─────┼─────┼───────┤│26│ 王煥宗 │楊泰宗│102.1.10│3張│5萬4,000元│├──┼───┼───┼─────┼─────┼───────┤│27│ 彭康勇 │楊泰宗│102.1.10│10張│18萬元│├──┼───┼───┼─────┼─────┼───────┤│28│ 陳文金 │楊泰宗│102.1.10│10張│18萬元│├──┼───┼───┼─────┼─────┼───────┤│29│ 朱澧蘭 │楊泰宗│102.1.10│5張│9萬元│├──┼───┼───┼─────┼─────┼───────┤│30│ 林錦堂 │楊泰宗│102.1.11│15張│27萬元│├──┼───┼───┼─────┼─────┼───────┤│31│ 游銀鑾 │楊泰宗│102.1.11│6張│10萬8,000元│├──┼───┼───┼─────┼─────┼───────┤│32│ 張仁維 │楊泰宗│102.1.11│4張│7萬2,000元│├──┼───┼───┼─────┼─────┼───────┤│33│ 馮崇裕 │楊泰宗│102.1.11│5張│9萬元│├──┼───┼───┼─────┼─────┼───────┤│34│ 曾念慈 │楊泰宗│102.1.14│3張│5萬4,000元│├──┼───┼───┼─────┼─────┼───────┤│35│ 游慧美 │楊泰宗│102.1.14│10張│18萬元│├──┼───┼───┼─────┼─────┼───────┤│36│ 于治平 │楊泰宗│102.1.14│2張│3萬6,000元│├──┼───┼───┼─────┼─────┼───────┤│37│ 何彥璋 │楊泰宗│102.1.14│6張│10萬8,000元│├──┼───┼───┼─────┼─────┼───────┤│38│ 薛文華 │楊泰宗│102.1.14│6張│10萬8,000元│├──┼───┼───┼─────┼─────┼───────┤│39│ 陳幼敏 │楊泰宗│102.1.15│5張│9萬元│├──┼───┼───┼─────┼─────┼───────┤│40│ 黃淑純 │楊泰宗│102.1.15│8張│14萬4,000元│├──┼───┼───┼─────┼─────┼───────┤│41│ 陳榮凱 │楊泰宗│102.1.15│1張│1萬8,000元│├──┼───┼───┼─────┼─────┼───────┤│42│ 劉如碧 │楊泰宗│102.1.15│17張│30萬6,000元│├──┼───┼───┼─────┼─────┼───────┤│43│ 李陳正 │楊泰宗│102.1.15│5張│9萬元│││香│││││├──┼───┼───┼─────┼─────┼───────┤│44│ 簡廷光 │楊泰宗│102.1.15│15張│27萬元│├──┼───┼───┼─────┼─────┼───────┤│45│ 吳文耀 │楊泰宗│102.1.16│20張│36萬元│├──┼───┼───┼─────┼─────┼───────┤│46│ 廖榮華 │楊泰宗│102.1.16│10張│18萬元│├──┼───┼───┼─────┼─────┼───────┤│47│ 華順發 │楊泰宗│102.1.16│70張│126萬元│├──┼───┼───┼─────┼─────┼───────┤│48│ 蔡珮芳 │楊泰宗│102.1.16│13張│23萬4,000元│├──┼───┼───┼─────┼─────┼───────┤│49│陳榮凱│楊泰宗│102.1.16│1張│1萬8,000元│├──┼───┼───┼─────┼─────┼───────┤│50│ 林素嫻 │楊泰宗│102.1.16│5張│9萬元│├──┼───┼───┼─────┼─────┼───────┤│51│ 林明榮 │楊泰宗│102.1.16│10張│18萬元│├──┼───┼───┼─────┼─────┼───────┤│52│ 鄧匡復 │楊泰宗│102.1.16│5張│9萬元│├──┼───┼───┼─────┼─────┼───────┤│53│ 干念祖 │楊泰宗│102.1.17│4張│7萬2,000元│├──┼───┼───┼─────┼─────┼───────┤│54│ 劉淑芬 │楊泰宗│102.1.17│3張│5萬4,000元│├──┼───┼───┼─────┼─────┼───────┤│55│ 林良源 │楊泰宗│102.1.17│3張│5萬4,000元│├──┼───┼───┼─────┼─────┼───────┤│56│ 陳冠穎 │楊泰宗│102.1.17│2張│3萬6,000元│├──┼───┼───┼─────┼─────┼───────┤│57│ 邱志偉 │楊泰宗│102.1.17│2張│3萬6,000元│├──┼───┼───┼─────┼─────┼───────┤│58│ 陳鼎林 │楊泰宗│102.1.17│1張│1萬8,000元│├──┼───┼───┼─────┼─────┼───────┤│59│ 何彥宏 │楊泰宗│102.1.17│4張│7萬2,000元│├──┼───┼───┼─────┼─────┼───────┤│60│ 黃馨瑩 │楊泰宗│102.1.17│15張│27萬元│├──┼───┼───┼─────┼─────┼───────┤│61│ 李明憲 │楊泰宗│102.1.17│25張│45萬元│├──┼───┼───┼─────┼─────┼───────┤│62│ 蕭清宮 │楊泰宗│102.1.17│2張│3萬6,000元│├──┼───┼───┼─────┼─────┼───────┤│63│ 熊瑞斌 │楊泰宗│102.1.17│5張│9萬元│├──┼───┼───┼─────┼─────┼───────┤│64│ 潘薏鈞 │楊泰宗│102.1.18│2張│3萬6,000元│├──┼───┼───┼─────┼─────┼───────┤│65│ 謝惠蘭 │楊泰宗│102.1.18│10張│18萬元│├──┼───┼───┼─────┼─────┼───────┤│66│ 鄒漢軍 │楊泰宗│102.1.18│14張│25萬2,000元│├──┼───┼───┼─────┼─────┼───────┤│67│ 林鈺惠 │楊泰宗│102.1.18│5張│9萬元│├──┼───┼───┼─────┼─────┼───────┤│68│ 王文訓 │楊泰宗│102.1.18│10張│18萬元│├──┼───┼───┼─────┼─────┼───────┤│69│ 賴益裕 │楊泰宗│102.1.18│30張│54萬元│├──┼───┼───┼─────┼─────┼───────┤│70│ 洪慧玲 │楊泰宗│102.1.18│2張│3萬6,000元│├──┼───┼───┼─────┼─────┼───────┤│71│ 王婉盈 │楊泰宗│102.1.18│4張│7萬2,000元│├──┼───┼───┼─────┼─────┼───────┤│72│ 陶玉琦 │楊泰宗│102.1.18│15張│27萬元│├──┼───┼───┼─────┼─────┼───────┤│73│ 楊志宏 │楊泰宗│102.1.21│5張│9萬元│├──┼───┼───┼─────┼─────┼───────┤│74│ 李克良 │楊泰宗│102.1.21│15張│27萬元│├──┼───┼───┼─────┼─────┼───────┤│75│ 林信一 │楊泰宗│102.1.21│15張│27萬元│├──┼───┼───┼─────┼─────┼───────┤│76│ 林俊義 │楊泰宗│102.1.21│10張│18萬元│├──┼───┼───┼─────┼─────┼───────┤│77│ 劉玟妗 │楊泰宗│102.1.21│8張│14萬4,000元│├──┼───┼───┼─────┼─────┼───────┤│78│ 李浩維 │楊泰宗│102.1.21│2張│3萬6,000元│├──┼───┼───┼─────┼─────┼───────┤│79│ 林素芬 │楊泰宗│102.1.21│1張│1萬8,000元│├──┼───┼───┼─────┼─────┼───────┤│80│ 陳雪娥 │楊泰宗│102.1.21│10張│18萬元│├──┼───┼───┼─────┼─────┼───────┤│81│ 李恒瑞 │楊泰宗│102.1.22│5張│9萬元│├──┼───┼───┼─────┼─────┼───────┤│82│ 巫季玲 │楊泰宗│102.1.22│2張│3萬6,000元│├──┼───┼───┼─────┼─────┼───────┤│83│ 楊佳源 │楊泰宗│102.1.22│10張│18萬元│├──┼───┼───┼─────┼─────┼───────┤│84│ 吳孟芬 │楊泰宗│102.1.22│20張│36萬元│├──┼───┼───┼─────┼─────┼───────┤│85│姓名不│楊泰宗│102.1.23│16張│28萬8,000元│││詳之人│││││├──┼───┼───┼─────┼─────┼───────┤│86│ 楊盛幃 │楊泰宗│102.1.23│10張│18萬元│├──┼───┼───┼─────┼─────┼───────┤│87│ 劉源宏 │楊泰宗│102.1.23│1張│1萬8,000元│├──┼───┼───┼─────┼─────┼───────┤│88│ 林伯勳 │楊泰宗│102.1.23│20張│36萬元│├──┼───┼───┼─────┼─────┼───────┤│89│ 杜津珠 │楊泰宗│102.1.24│2張│3萬6,000元│├──┼───┼───┼─────┼─────┼───────┤│90│ 林炳榮 │楊泰宗│102.1.24│13張│23萬4,000元│├──┼───┼───┼─────┼─────┼───────┤│91│ 林佳瑩 │楊泰宗│102.1.24│3張│5萬4,000元│├──┼───┼───┼─────┼─────┼───────┤│92│ 涂桂金 │楊泰宗│102.1.24│10張│18萬元│├──┼───┼───┼─────┼─────┼───────┤│93│ 蔡碧滿 │楊泰宗│102.1.28│3張│5萬4,000元│├──┼───┼───┼─────┼─────┼───────┤│94│ 林炳承 │楊泰宗│102.1.28│4張│7萬2,000元│├──┼───┼───┼─────┼─────┼───────┤│95│ 林哲宇 │楊泰宗│102.1.28│5張│9萬元│├──┼───┼───┼─────┼─────┼───────┤│96│ 朱達勇 │楊泰宗│102.1.29│5張│9萬元│├──┼───┼───┼─────┼─────┼───────┤│97│ 陳立信 │楊泰宗│102.1.29│4張│7萬2,000元│├──┼───┼───┼─────┼─────┼───────┤│98│ 吳德勝 │楊泰宗│102.1.29│3張│5萬4,000元│├──┼───┼───┼─────┼─────┼───────┤│99│ 楊永昌 │楊泰宗│102.1.29│10張│18萬元│├──┼───┼───┼─────┼─────┼───────┤│100│ 曾韶婉 │楊泰宗│102.1.29│1張│1萬8,000元│├──┼───┼───┼─────┼─────┼───────┤│101│ 賴勇廷 │楊泰宗│102.1.30│3張│5萬4,000元│├──┼───┼───┼─────┼─────┼───────┤│102│ 陳志德 │楊泰宗│102.1.30│35張│63萬元│├──┼───┼───┼─────┼─────┼───────┤│103│ 王暉舜 │楊泰宗│102.1.30│2張│3萬6,000元│├──┼───┼───┼─────┼─────┼───────┤│104│ 朱仁章 │楊泰宗│102.1.30│2張│3萬6,000元│├──┼───┼───┼─────┼─────┼───────┤│105│ 薛木添 │楊泰宗│102.1.30│20張│36萬元│├──┼───┼───┼─────┼─────┼───────┤│106│ 吳火生 │楊泰宗│102.1.30│6張│10萬8,000│├──┼───┼───┼─────┼─────┼───────┤│107│ 林慧雯 │楊泰宗│102.1.30│2張│3萬6,000元│├──┼───┼───┼─────┼─────┼───────┤│108│ 葉容均 │楊泰宗│102.1.30│2張│3萬6,000元│├──┼───┼───┼─────┼─────┼───────┤│109│ 游燕鳳 │楊泰宗│102.1.31│10張│18萬元│├──┼───┼───┼─────┼─────┼───────┤│110│曾韶婉│楊泰宗│102.1.31│1張│1萬8,000元│├──┼───┼───┼─────┼─────┼───────┤│111│ 汪憲川 │楊泰宗│102.2.1│2張│3萬6,000元│├──┼───┼───┼─────┼─────┼───────┤│112│熊瑞斌│楊泰宗│102.2.5│5張│9萬元│├──┴───┴───┴─────┼─────┼───────┤│總計│1,167張│2,100萬6,000元│└────────────────┴─────┴───────┘附表二:
┌──┬───┬───┬─────┬─────┬───────┐│編號│買受人│出賣人│交割日期│成交張數│成交總價(新臺│││││││幣)│├──┼───┼───┼─────┼─────┼───────┤│1│蕭潮卿│陳意靜│102.7.2│5張│5萬元│├──┼───┼───┼─────┼─────┼───────┤│2│ 陳金華 │陳意靜│102.7.2│3張│3萬元│├──┼───┼───┼─────┼─────┼───────┤│3│朱增松│陳意靜│102.7.2│2張│2萬元│├──┼───┼───┼─────┼─────┼───────┤│4│ 林明憲 │陳意靜│102.7.2│10張│10萬元│├──┼───┼───┼─────┼─────┼───────┤│5│ 張葉楓 │陳意靜│102.7.2│6張│6萬元│├──┼───┼───┼─────┼─────┼───────┤│6│ 黃秀慧 │陳意靜│102.7.8│10張│10萬元│├──┼───┼───┼─────┼─────┼───────┤│7│ 鄭曲真 │陳意靜│102.7.8│30張│30萬元│├──┼───┼───┼─────┼─────┼───────┤│8│鄭曲真│陳意靜│102.7.8│2張│2萬元│├──┼───┼───┼─────┼─────┼───────┤│9│李恒瑞│陳意靜│102.7.8│10張│10萬元│├──┼───┼───┼─────┼─────┼───────┤│10│ 廖明坤 │陳意靜│102.7.8│10張│10萬元│├──┼───┼───┼─────┼─────┼───────┤│11│蕭清宮│陳意靜│102.7.8│3張│3萬元│├──┼───┼───┼─────┼─────┼───────┤│12│葉容均│陳意靜│102.7.8│2張│2萬元│├──┼───┼───┼─────┼─────┼───────┤│13│熊瑞斌│陳意靜│102.7.8│5張│5萬元│├──┼───┼───┼─────┼─────┼───────┤│14│ 陳慶榮 │陳意靜│102.7.9│5張│5萬元│├──┼───┼───┼─────┼─────┼───────┤│15│王暉舜│陳意靜│102.7.11│7張│7萬元│├──┼───┼───┼─────┼─────┼───────┤│16│游慧美│陳意靜│102.7.11│15張│15萬元│├──┼───┼───┼─────┼─────┼───────┤│17│ 劉廣禮 │陳意靜│102.7.11│4張│4萬元│├──┼───┼───┼─────┼─────┼───────┤│18│ 陳篤林 │陳意靜│102.7.11│10張│10萬元│├──┼───┼───┼─────┼─────┼───────┤│19│王煥宗│陳意靜│102.7.11│4張│4萬元│├──┼───┼───┼─────┼─────┼───────┤│20│陳祥岳│陳意靜│102.7.11│1張│1萬元│├──┼───┼───┼─────┼─────┼───────┤│21│陳新松│陳意靜│102.7.11│12張│12萬元│├──┼───┼───┼─────┼─────┼───────┤│22│ 柳金枝 │陳意靜│102.7.11│2張│2萬元│├──┼───┼───┼─────┼─────┼───────┤│23│林明榮│陳意靜│102.7.11│10張│10萬元│├──┼───┼───┼─────┼─────┼───────┤│24│ 李登連 │陳意靜│102.7.11│22張│22萬元│├──┼───┼───┼─────┼─────┼───────┤│25│ 劉俊德 │陳意靜│102.7.11│5張│5萬元│├──┼───┼───┼─────┼─────┼───────┤│26│林哲宇│陳意靜│102.7.11│2張│2萬元│├──┼───┼───┼─────┼─────┼───────┤│27│ 殷國維 │陳意靜│102.7.16│2張│2萬元│├──┼───┼───┼─────┼─────┼───────┤│28│賴勇廷│陳意靜│102.7.16│2張│2萬元│├──┼───┼───┼─────┼─────┼───────┤│29│ 游博翔 │陳意靜│102.7.16│10張│10萬元│├──┼───┼───┼─────┼─────┼───────┤│30│ 張淑玲 │陳意靜│102.7.16│2張│2萬元│├──┼───┼───┼─────┼─────┼───────┤│31│ 羅婉榛 │陳意靜│102.7.16│3張│3萬元│├──┼───┼───┼─────┼─────┼───────┤│32│陳慶榮│陳意靜│102.7.16│10張│10萬元│├──┼───┼───┼─────┼─────┼───────┤│33│ 王裕賢 │陳意靜│102.7.16│10張│10萬元│├──┼───┼───┼─────┼─────┼───────┤│34│ 陳科福 │陳意靜│102.7.16│5張│5萬元│├──┼───┼───┼─────┼─────┼───────┤│35│ 蔡昭龍 │陳意靜│102.7.16│2張│2萬元│├──┼───┼───┼─────┼─────┼───────┤│36│林哲宇│陳意靜│102.7.16│4張│4萬元│├──┼───┼───┼─────┼─────┼───────┤│37│ 潘金利 │陳意靜│102.7.19│5張│5萬元│├──┼───┼───┼─────┼─────┼───────┤│38│陳世賢│陳意靜│102.7.19│10張│10萬元│├──┼───┼───┼─────┼─────┼───────┤│39│鄧匡復│陳意靜│102.7.19│4張│4萬元│├──┼───┼───┼─────┼─────┼───────┤│40│ 唐圭紅 │陳意靜│102.7.23│7張│7萬元│├──┼───┼───┼─────┼─────┼───────┤│41│ 俞淑玲 │陳意靜│102.7.24│2張│2萬元│├──┼───┼───┼─────┼─────┼───────┤│42│ 楊麗玲 │陳意靜│102.7.25│2張│2萬元│├──┼───┼───┼─────┼─────┼───────┤│43│ 沈旻冠 │陳意靜│102.7.25│2張│2萬元│├──┼───┼───┼─────┼─────┼───────┤│44│ 陳佩璇 │陳意靜│102.8.6│4張│4萬元│├──┼───┼───┼─────┼─────┼───────┤│45│ 詹春鳳 │陳意靜│102.8.6│1張│1萬元│├──┼───┼───┼─────┼─────┼───────┤│46│ 李泰霖 │陳意靜│102.8.7│3張│3萬元│├──┼───┼───┼─────┼─────┼───────┤│47│蔡珮芳│陳意靜│102.8.23│16張│16萬元│├──┼───┼───┼─────┼─────┼───────┤│48│ 葉爾權 │陳意靜│106.9.4│10張│10萬元│├──┼───┼───┼─────┼─────┼───────┤│49│ 王鈞民 │陳意靜│102.9.14│3張│3萬元│├──┼───┼───┼─────┼─────┼───────┤│50│ 戴莉花 │陳意靜│102.9.14│2張│2萬元│├──┴───┴───┴─────┼─────┼───────┤│總計│318張│318萬元│└────────────────┴─────┴───────┘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證券交易法第44條(營業之許可及分支機構設立之許可等)證券商須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方得營業;非證券商不得經營證券業務。
證券商分支機構之設立,應經主管機關許可。
外國證券商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
證券商及其分支機構之設立條件、經營業務種類、申請程序、應檢附書件等事項之設置標準與其財務、業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規則有關外匯業務經營之規定,主管機關於訂定或修正時,應洽商中央銀行意見。
證券交易法第175條違反第18條第1項、第28條之2第1項、第43條第1項、第43條之1第3項、第43條之5第2項、第3項、第43條之6第1項、第44條第1項至第3項、第60條第1項、第62條第1項、第93條、第96條至第98條、第116條、第120條或第160條之規定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80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165條之1或第165條之2準用第43條第1項、第43條之1第3項、第43條之5第2項、第3項規定,或違反第165條之1準用第28條之2第1項、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違反第43條之1第2項未經公告而為公開收購、第165條之1或第165條之2準用第43條之1第2項未經公告而為公開收購者,依第1項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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