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72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7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3月28日

裁判案由: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726號原告丙○○訴訟代理人 孫志鴻 律師被告磐謦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
6樓戊○○乙○○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7年3月28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謝梨敏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3月28日
書記官林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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