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52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訴字第52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2月17日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52號原告 陳麗玥 訴訟代理人 陳麗珍 律師被告屏東縣政府代表人 潘孟安 訴訟代理人 陳炳良
宋政霖 王子瑋
參加人 江明富富盛 土木包工業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9年2月17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曾宏揚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2月18日
書記官林幸怡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