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2484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2484號原告 陳加發 被告 楊勝宗 上列被告楊勝宗因傷害案件(本院113年度易字第5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4年2月25日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彭全曄法官劉思吟法官吳昱農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書記官孫霈瑄中華民國1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