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票字第12656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票字第1265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2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票字第126562號聲請人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仕騰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日春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甲○○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仕騰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日春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中華民國95年11月22日
簡易庭法官黃桂興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5年11月22日
書記官沈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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