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司促字第133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2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促字第13397號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梁正英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現金卡申請書。中華民國110年10月27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任士慧本裁定不得抗告。
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司促字第133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2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促字第13397號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梁正英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現金卡申請書。中華民國110年10月27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任士慧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