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基簡字第4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26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基簡字第462號原告 林義註 被告 陳博洋 (原名 辜登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6月19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宣判,因遇凱米颱風,基隆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展延宣判期日為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7月26日
法官高偉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26日
書記官 王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