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6年上訴字第92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1月07日
裁判案由:違反醫師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96年度上訴字第928號上訴人即被告甲○○上列上訴人因違反醫師法案件,不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397號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偵字第201號),提起上訴,被告為有罪陳述,本案行簡式審判程序,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事實
一、甲○○明知未取得我國合法醫師資格,不得執行醫療業務,竟於民國95年12月30日14時許,應 張秀鳳 同居人乙○○之請,到雲林縣口湖鄉謝厝村3鄰謝厝36號,以維他命(1c.c.)混合生理食鹽水(500c.c.),為張秀鳳施以靜脈注射,並收取新台幣450元,擅自執行醫療業務。於同日20時15分許,張秀鳳身體不適,送醫急救,不治身亡。嗣於翌日即12月31日15時30分許,經檢察官相驗後,指揮員警在雲林縣水林鄉尖山村8鄰中尖山7號甲○○住處當場查獲,並扣得如附件所示等物,始悉上情。
二、案經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一)被告迭於偵審中坦承前揭事實,於本院審理時並為認罪之答辯(見本院96年10月24日審理筆錄)。
(二)證人乙○○之證述(見警卷9至17頁、相驗卷25至26、60頁)。
(三)如附件所示之物品扣案可證。
(四)被告於警詢業已坦承如附件所示扣案之物品為其所有,於本院審理時改稱:如附件所示扣案之物品是以前在醫院認識的朋友寄放的,朋友是誰伊也不記得了云云,顯係翻異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如附件所示扣案之物品為被告所有之事實,堪予認定。
二、論罪科刑之理由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醫師法第28條前段之未取得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罪。
(二)被告本件犯罪時間在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件,爰均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規定減輕其刑。
(三)原審依上開事證,適用前述法律,並審酌被告為國中畢業學歷,無從取得我國合法醫師資格及接受醫學訓練,在醫學資源充裕之今日,竟罔顧病患身體健康,為侵入性醫療行為,有加重病患病情或延誤就醫之可能性,其行為至為危險,及其於警詢供稱:學歷為廣州醫學院結業云云,然被告提出之「廣州醫學院結業證書」,記載修業期間為西元1989年3月至6月,修習科目為:「皮膚生理」、「護膚按摩」、「紋眉紋眼線」及「化妝」等,但其於1989年1月8日自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後,至同年7月13日始有出境紀錄,有法務部入出境資訊連結作業一紙在卷,足認,上開結業證書之真實性令人質疑。況且,縱使為真,則所修習之時間甚短,修習科目亦無一與被告所執行之醫療業務有關。足見,被告於警詢時,竟仍提出證明力相當薄弱之資料,試圖掩飾其不具備任何醫學知識之客觀事實,暨犯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減為有期徒刑柒月。並以扣案如附件所示之物品,為被告所使用之藥械,依醫師法第28條前段規定,宣告沒收。經核認事用法均無不合,量刑亦屬妥當,被告上訴指摘原判決量刑過重,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適用法律刑事訴訟法第368條。本案經檢察官吳忠賢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96年11月7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陳義仲
法官宋明蒼法官蔡勝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汪姿秀中華民國96年11月8日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醫師法第28條前段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
附件:
百利可得1支、Stin8支、欲得民2支、複方維他命B股肉注射液半支、Sany12支、miramycin0.5支、腦射5cc2支、魚腥草2cc1支、命多磺靜2cc2支、穿心蓮2cc2支、柴胡2cc3支、利巴書林1cc6支、胃藥3支、Eumocil5cc2支、VitaK5cc2支、Avagin3cc
2支、Lisamin2cc2支、感冒劑2支、解熱劑2支、硫酸克耐黴素5支、艾克靈新黴素6支、力克樂5支、鎮咳劑1cc3支、鎮咳喘劑2cc3支、複方鎮咳劑4支、Dipyllin2cc2支、B121支、聚肌胞3支、Pumtgol1cc1支、ATP2CC2支、Simin2cc4支、利尿降血壓1cc2支、甲基荷爾蒙1cc2支、Neophajen5cc2支、Pircetan5cc2支、Berberin2cc2支、酸痛劑2cc3支、Saljin2cc2支、酸痛劑2cc3支、鎮吐1cc2支、毛地1cc1支、強心劑1cc1支、Bosmin1cc1支、咖啡因1cc1支、GLIAGEN-H1支、Tramal1支、Nefopam3支、QUton2支、Gaboxin1支、吉富製藥0.2g1支、Mucocie3cc2支、Liopotin5cc2支、Salaxin5cc1支、Veoplat5cc2支、Tauton1支、HOROMPELIN7支、PoFUMIN1支、AMINOPHYLLIN1支、Liftin2支、Amino20ml1支、CALGLON
1支、SULVcel20ml3支、LICOTON2支、CHINLIVITA3支、鎮痛消炎劑20ml1支、Salca3支、PHENINE2支、Libaamin2支、美烈明H注射液3支、FUYLIN2支、MESIN2支、VITA-52支、BEAUTICAC1支、HYdroxo4支、ENUTAMIN2支、predmin
9支、MOLIN注射液2支、Baralgin1支、溫血隆2支、Pawint
2支、WINVACAN2支、siLpid1支、POLYDON9支、SUGITO1支、DYRES2支、Emetine2支、ustimon1支、Tensicor2支、KETOFEN-S20mg1支、Staren3ml3支、EPA-CRO-MATON1支、Pixicam20mg2支、氨基比林2支、PAMPARAlnj500mg1支、fumin20cc1支、lcoTON1支、PAMCL50mg1支、GLIAGEN-H1支、Nonstan注射液2支、澈卡注射液20ml50瓶、胖的酸注射液20ml50瓶、派頓止咳注射液500ml399瓶、林格式注射液500ml3瓶、複方按酸注射液20ml39瓶、亞力酸鈉注射液500cc9瓶、宜克毒注射液20ml100瓶、樺萊輸液器67支、20cc注射針筒4支、2cc注射針筒8支、5cc注射針筒6支、樺萊頭皮針3支、棉花1瓶、聽筒1付、止血帶1條、體溫計1支、生理食鹽水500cc1瓶、Solcosery2cc5支、丹香冠心注射液2ml3支、ADENOPURIN2ML1支、AKineton2ml1支、ATP1支、Qriserpin2cc1支、Sulpyrin2cc6支、Icoton2cc2支、Porintin2cc
1支、百特1cc9支、藥袋(晉安科學中藥)19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