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50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訴字第5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12日

裁判案由:撤銷股東會決議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509號原告 李立幸
李宗杰 共同訴訟代理人 洪崇欽 律師
參加人 李義明 被告安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宗茂 被告真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幸珍 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政憲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9月12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謝佳諮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9月12日
書記官張峻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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