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票字第701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24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票字第7014號聲請人 王富利 相對人 蔡器昌 上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金額及利息,准予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經提示未獲付款,爰提出本票18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請求法院執行處停止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聲請人不必另行聲請。
┌────────────────────────────────────────────────────────────┐│本票附表: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108年度司票字第7014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考││││(新臺幣)│││││├──┼───────────┼─────────┼───────────┼───────────┼────────┼──┤│001│107年1月30日│80,000元│未載│107年1月30日│CH490928││├──┼───────────┼─────────┼───────────┼───────────┼────────┼──┤│002│107年2月28日│80,000元│未載│107年2月28日│CH490929││├──┼───────────┼─────────┼───────────┼───────────┼────────┼──┤│003│107年3月30日│80,000元│未載│107年3月30日│CH490930││├──┼───────────┼─────────┼───────────┼───────────┼────────┼──┤│004│107年4月30日│80,000元│未載│107年4月30日│CH490931││├──┼───────────┼─────────┼───────────┼───────────┼────────┼──┤│005│107年5月30日│80,000元│未載│107年5月30日│CH490932││├──┼───────────┼─────────┼───────────┼───────────┼────────┼──┤│006│107年6月30日│80,000元│未載│107年6月30日│CH490933││├──┼───────────┼─────────┼───────────┼───────────┼────────┼──┤│007│107年7月30日│80,000元│未載│107年7月30日│CH490934││├──┼───────────┼─────────┼───────────┼───────────┼────────┼──┤│008│107年8月30日│80,000元│未載│107年8月30日│CH490935││├──┼───────────┼─────────┼───────────┼───────────┼────────┼──┤│009│107年9月30日│80,000元│未載│107年9月30日│CH490936││├──┼───────────┼─────────┼───────────┼───────────┼────────┼──┤│010│107年10月30日│80,000元│未載│107年10月30日│CH490937││├──┼───────────┼─────────┼───────────┼───────────┼────────┼──┤│011│107年11月30日│80,000元│未載│107年11月30日│CH490938││├──┼───────────┼─────────┼───────────┼───────────┼────────┼──┤│012│107年12月30日│80,000元│未載│107年12月30日│CH490939││├──┼───────────┼─────────┼───────────┼───────────┼────────┼──┤│013│108年1月30日│80,000元│未載│108年1月30日│CH490940││├──┼───────────┼─────────┼───────────┼───────────┼────────┼──┤│014│108年2月28日│80,000元│未載│108年2月28日│CH490941││├──┼───────────┼─────────┼───────────┼───────────┼────────┼──┤│015│108年3月30日│80,000元│未載│108年3月30日│CH490942││├──┼───────────┼─────────┼───────────┼───────────┼────────┼──┤│016│108年4月30日│80,000元│未載│108年4月30日│CH490943││├──┼───────────┼─────────┼───────────┼───────────┼────────┼──┤│017│108年5月30日│80,000元│未載│108年5月30日│CH490944││├──┼───────────┼─────────┼───────────┼───────────┼────────┼──┤│018│108年6月30日│80,000元│未載│108年6月30日│CH49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