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拍字第28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拍字第2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20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拍字第288號聲請人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蘇金豐 相對人首元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魏雲菱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茂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101年3月27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債權額比例:全部1分之1。
(四)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102,000,000元。
(五)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商店契約。
(六)擔保債權確定期日:131年3月12日。
(七)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八)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九)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十)違約金: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收。
(十一)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4、因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用。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及其利息。
(十二)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茂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分之1。
嗣全部抵押物於102年7月10日移轉登記與相對人首元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而債務人茂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向聲請人借款合計154,864,000元,約定有利息及違約金,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履行,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自102年6月10日起即未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140,038,840元及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授信契約書、借據、動用額度申請書等影本為證。本件相對人首元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雖為抵押物之受讓人,惟依民法第867條之規定,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2年8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陳怡珍附表:
┌─┬───────────────────────┬─┬─────┬──────┐│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號│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1│臺中│北區│ 賴厝 廍││17-27│建│84│全部│├─┼───┼────┼───┼───┼──────┼─┼─────┼──────┤│2│臺中│北區│ 賴厝廍 ││17-28│建│144│全部│└─┴───┴────┴───┴───┴──────┴─┴─────┴──────┘┌─┬──┬───────┬────────┬─────────────┬────┐│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要建築材料│││號││││合計│及用途│範圍│├─┼──┼───────┼────────┼───────┼─────┼────┤│││臺中市北區賴厝│住家用│第一層:63.60││全部││││廍段17-28地號│鋼筋混凝土造7層│騎樓:27.98││││1│7231├───────┤│合計:91.58││││││臺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176號│││││├─┴──┴───────┴────────┴───────┴─────┴────┤│共同使用部分:賴厝廍段7230建號,面積162.6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7分之1。│├─┬──┬───────┬────────┬───────┬─────┬────┤│││臺中市北區賴厝│住家用│第二層:94.39││全部││││廍段17-28地號│鋼筋混凝土造7層│合計:94.39││││2│7232├───────┤│││││││臺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176號2樓│││││├─┴──┴───────┴────────┴───────┴─────┴────┤│共同使用部分:賴厝廍段7230建號,面積162.6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7分之1。│├─┬──┬───────┬────────┬───────┬─────┬────┤│││臺中市北區賴厝│住家用│第三層:94.39││全部││││廍段17-28地號│鋼筋混凝土造7層│合計:94.39││││3│7233├───────┤│││││││臺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176號3樓│││││├─┴──┴───────┴────────┴───────┴─────┴────┤│共同使用部分:賴厝廍段7230建號,面積162.6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7分之1。│├─┬──┬───────┬────────┬───────┬─────┬────┤│││臺中市北區賴厝│住家用│第四層:94.39││全部││││廍段17-28地號│鋼筋混凝土造7層│合計:94.39││││4│7234├───────┤│││││││臺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176號4樓│││││├─┴──┴───────┴────────┴───────┴─────┴────┤│共同使用部分:賴厝廍段7230建號,面積162.6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7分之1。│├─┬──┬───────┬────────┬───────┬─────┬────┤│││臺中市北區賴厝│住家用│第五層:94.39││全部││││廍段17-28地號│鋼筋混凝土造7層│合計:94.39││││5│7235├───────┤│││││││臺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176號5樓│││││├─┴──┴───────┴────────┴───────┴─────┴────┤│共同使用部分:賴厝廍段7230建號,面積162.6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7分之1。│├─┬──┬───────┬────────┬───────┬─────┬────┤│││臺中市北區賴厝│住家用│第六層:94.39││全部││││廍段17-28地號│鋼筋混凝土造7層│合計:94.39││││6│7236├───────┤│││││││臺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176號6樓│││││├─┴──┴───────┴────────┴───────┴─────┴────┤│共同使用部分:賴厝廍段7230建號,面積162.6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7分之1。│├─┬──┬───────┬────────┬───────┬─────┬────┤│││臺中市北區賴厝│住家用│第七層:94.39││全部││││廍段17-28地號│鋼筋混凝土造7層│合計:94.39││││7│7237├───────┤│││││││臺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176號7樓│││││├─┴──┴───────┴────────┴───────┴─────┴────┤│共同使用部分:賴厝廍段7230建號,面積162.6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7分之1。│├─┬──┬───────┬────────┬───────┬─────┬────┤│││臺中市北區賴厝│商業用│第二層:57.93│陽台:7.44│全部││││廍段17-27地號│鋼筋混凝土造5層│合計:57.93││││8│8337├───────┤│││││││臺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178號2樓│││││├─┴──┴───────┴────────┴───────┴─────┴────┤│共同使用部分:賴厝廍段8341建號,面積25.5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5分之1。│├─┬──┬───────┬────────┬───────┬─────┬────┤│││臺中市北區賴厝│商業用│第三層:57.93│陽台:7.44│全部││││廍段17-27地號│鋼筋混凝土造5層│合計:57.93││││9│8338├───────┤│││││││臺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178號3樓│││││├─┴──┴───────┴────────┴───────┴─────┴────┤│共同使用部分:賴厝廍段8341建號,面積25.5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5分之1。│├─┬──┬───────┬────────┬───────┬─────┬────┤│││臺中市北區賴厝│商業用│第四層:59.25│陽台:7.44│全部││││廍段17-27地號│鋼筋混凝土造5層│合計:59.25││││10│8339├───────┤│││││││臺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178號4樓│││││├─┴──┴───────┴────────┴───────┴─────┴────┤│共同使用部分:賴厝廍段8341建號,面積25.5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5分之1。│├─┬──┬───────┬────────┬───────┬─────┬────┤│││臺中市北區賴厝│商業用│第五層:59.25│陽台:7.44│全部││││廍段17-27地號│鋼筋混凝土造5層│夾層:28.47││││11│8340├───────┤│合計:87.72││││││臺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178號5樓│││││├─┴──┴───────┴────────┴───────┴─────┴────┤│共同使用部分:賴厝廍段8341建號,面積25.5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5分之1。│├─┬──┬───────┬────────┬───────┬─────┬────┤│││臺中市北區賴厝│商業用│第一層:24.56│陽台:7.44│全部││││廍段17-27地號│鋼筋混凝土造5層│騎樓:18.10││││12│8347├───────┤│地下層:72.43││││││臺中市北區漢口││合計:115.09││││││路四段178號│││││├─┴──┴───────┴────────┴───────┴─────┴────┤│共同使用部分:賴厝廍段8341建號,面積25.5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5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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