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1343號刑事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1343號

原告國蓉

被告 蒙子勛

上列被告因被訴詐欺等案件(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679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華澹寧

法官黃翊雯

法官陳郁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2月7日

書記官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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