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附民字第115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1157號原告 陳泓維 被告 王理斌 上列被告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112年度訴字第687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呂世文
法官孫立婷法官陳華媚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賴婕泠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