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3147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聲減字第314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03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3147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台灣台南監獄執行中)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96年度聲減字第350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均減刑,詳如附表所載,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確定在案,而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定應執行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10條第2項,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8月3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林揚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96年8月6日
書記官于耀文附表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第2項│同左│││項│項│││├───────┼─────────────┼─────────────┼─────────────┼─────────────┤│犯罪日期│95年9月1日│95年9月1日│95年7月中旬某日│95年8月下旬某日│├───┬───┼─────────────┼─────────────┼─────────────┼─────────────┤│偵│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及├───┼─────────────┼─────────────┼─────────────┼─────────────┤│查│年│95│95│95│95││案├───┼─────────────┼─────────────┼─────────────┼─────────────┤│年│字│毒偵│偵│偵│偵││號├───┼─────────────┼─────────────┼─────────────┼─────────────┤│度│號│7680│7680│23206│23206│├───┼───┼─────────────┼─────────────┼─────────────┼─────────────┤││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最││年│95│95│95│95│││案├─┼─────────────┼─────────────┼─────────────┼─────────────┤│後││字│訴│訴│訴│訴│││號├─┼─────────────┼─────────────┼─────────────┼─────────────┤│事││號│3825│3825│3695│3695││├─┼─┼─────────────┼─────────────┼─────────────┼─────────────┤│實│判│年│95│95│96│96│││決├─┼─────────────┼─────────────┼─────────────┼─────────────┤│審│日│月│12│12│5│5│││期├─┼─────────────┼─────────────┼─────────────┼─────────────┤│││日│29│29│21│21│├───┼─┴─┼─────────────┼─────────────┼─────────────┼─────────────┤││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年│95│95│95│95││確│案├─┼─────────────┼─────────────┼─────────────┼─────────────┤│││月│訴│訴│訴│訴││定│號├─┼─────────────┼─────────────┼─────────────┼─────────────┤│││日│3825│3825│3695│3695││日├─┼─┼─────────────┼─────────────┼─────────────┼─────────────┤││確│年│96│96│96│96││期│定├─┼─────────────┼─────────────┼─────────────┼─────────────┤││日│月│1│1│6│6│││期├─┼─────────────┼─────────────┼─────────────┼─────────────┤│││日│26│26│18│18│├───┴─┴─┼─────────────┼─────────────┼─────────────┼─────────────┤│合於中華民國九│第2條第1項│第2條第1項│第2條第1項│第2條第1項││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刑期│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又15日│有期徒刑4月又15日│││││││├───────┼─────────────┼─────────────┼─────────────┼─────────────┤│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