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附民字第77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附民字第77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建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周詠順 被告 鄭香順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101年度簡字第829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案情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胡堅勤
法官高增泓法官盧軍傑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周玉茹中華民國10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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