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催字第2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催字第273號聲請人 吳宗 勳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聲請人姓名究為「 吳宗勳 」抑或「吳宗勲」?並請提出身分證件影本過院參辦。
中華民國106年3月2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催字第2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催字第273號聲請人 吳宗 勳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聲請人姓名究為「 吳宗勳 」抑或「吳宗勲」?並請提出身分證件影本過院參辦。
中華民國106年3月2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