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33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除字第33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7月2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除字第339號聲請人 沈榮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119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已於民國111年7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楊千儀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
書記官李育真股票附表:111年度除字第33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欣泰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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