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上更(一)字第28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5年上更(一)字第28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上更(一)字第287號上訴人即被告甲○○上訴人即被告乙○○上訴人即被告丙○○更名 謝定慧
號11樓上列上訴人因妨害風化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693號,中華民國90年11月2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2月27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吳昭瑩
法官楊貴雄法官李釱任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游桂葱中華民國9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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