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59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593號聲請人 顧振清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12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8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12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12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政佑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9年12月31日
書記官蔡岳霖┌──────────────────────────────────────────────────┐│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99年度除字第593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82-NX-144-1││1張│162股││├─┼───────────────┼──────────────┼────┼───┼────┼───┤│2│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83-NX-1333-4││1張│116股││├─┼───────────────┼──────────────┼────┼───┼────┼───┤│3│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83-NX-2401-3││1張│122股││├─┼───────────────┼──────────────┼────┼───┼────┼───┤│4│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84-NX-4527-9││1張│34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