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4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常業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四五三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常業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吳進發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4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常業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四五三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常業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吳進發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