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97年度南簡字第145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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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判決 97年度南簡字第1456號
原   告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樓
法定代理人 丙○○
            10樓
訴訟代理人 丁○○
被   告 億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弄2
法定代理人 甲○○
            弄26
被   告 盛虹展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經本院於民國97年9月10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伍佰捌拾萬肆仟肆佰零捌元,及各自
附表所示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伍萬捌仟伍佰壹拾玖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億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盛虹展業有限公司經合法
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
各款所列情事,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原告執有被告億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發票
人、被告盛虹展業有限公司為背書人簽發如附表所示支票8
紙(下稱系爭支票),惟屆期提示均未獲兌現,爰依據票據
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如主文所示。
三、按支票為無因證券,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
發票人、承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於執票人連
帶負責;執票人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後,對於前項債務人之
一人或數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票據法第126條、第144條準
用同法第96條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且執票人向支票
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
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釐計算,亦為票據法第133條所明定
。本件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系爭支票
及退票理由單各8紙為證,被告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
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本院綜合上開事證,依調查
證據之結果,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正。從而,原告依據票據
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5,804,408元,及各自附表
所示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
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
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
假執行。
五、本件訴訟費用額確定為58,519元(即第一審裁判費),應由
敗訴之被告連帶負擔。
六、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
、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85條第2項、第87條第1項、第389
條第1項第3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24  日
臺南簡易庭法官郭貞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24  日
書記官謝安青
┌─────────────────────────────────────────────────────┐
│附表│
├──┬──────────┬────────┬─────┬────┬────────┬─────┬────┤
│編號│發票人│背書人│面額│票號│付款行│提示日│到期日│
││││(新台幣)│││││
├──┼──────────┼────────┼─────┼────┼────────┼─────┼────┤
│1│億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盛虹展業有限公司│920,476│0000000│永豐銀行永康分行│97.04.28│97.04.26│
├──┼──────────┼────────┼─────┼────┼────────┼─────┼────┤
│2│億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盛虹展業有限公司│650,196│0000000│永豐銀行永康分行│97.05.08│97.05.08│
├──┼──────────┼────────┼─────┼────┼────────┼─────┼────┤
│3│億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盛虹展業有限公司│650,196│0000000│永豐銀行永康分行│97.05.09│97.05.09│
├──┼──────────┼────────┼─────┼────┼────────┼─────┼────┤
│4│億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盛虹展業有限公司│823,960│0000000│永豐銀行永康分行│97.07.18│97.07.18│
├──┼──────────┼────────┼─────┼────┼────────┼─────┼────┤
│5│億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盛虹展業有限公司│767,860│0000000│永豐銀行永康分行│97.07.29│97.07.28│
├──┼──────────┼────────┼─────┼────┼────────┼─────┼────┤
│6│億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盛虹展業有限公司│801,200│0000000│永豐銀行永康分行│97.07.30│97.07.30│
├──┼──────────┼────────┼─────┼────┼────────┼─────┼────┤
│7│億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盛虹展業有限公司│536,820│0000000│華南銀行永康分行│97.08.04│97.08.02│
├──┼──────────┼────────┼─────┼────┼────────┼─────┼────┤
│8│億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盛虹展業有限公司│653,700│0000000│華南銀行永康分行│97.08.07│97.08.07│
├──┼──────────┼────────┼─────┼────┼────────┼─────┼────┤
│合計│││5,804,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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