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23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訴字第123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1月14日

裁判案由:勞工保險條例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09年度訴字第123號原告 程碧端 訴訟代理人 李兆隆 律師被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代表人 陳琄 訴訟代理人 劉月萍
高珦曦 上列當事人間勞工保險條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廖建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5日
書記官謝廉縈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