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交字第465號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交字第465號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7月26日

裁判案由:交通裁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10年度交字第465號原告 陳智暄 被告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代表人 張淑娟 訴訟代理人 蘇健義 上列當事人間交通裁決事件,原告不服被告民國110年9月29日高市交裁字第32-B9OB00104號裁決處分,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台幣參佰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程序事項:本件為交通裁決事件,依兩造所述各節及卷內資料所示,本件事證已臻明確,本院認無經言詞辯論之必要,爰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7之規定,不經言詞辯論而為判決。
二、事實概要:原告於民國110年9月2日18時51分許,駕駛YC6-907號普通重型機車(下稱系爭機車)在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鼓山一路87巷口(下稱系爭路口),因「闖紅燈(直行)」交通違規,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下稱舉發機關)警員 吳文翔 場目睹而予以攔停舉發,填掣掌電字第B9OB00104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原告不服舉發,向被告提出陳速,經被告函詢舉發機關後,仍認原告確有上開交通違規,洵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稱處罰條例)第9條、第53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第3款曁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以下稱處理細則)第45條規定,於10年9月29日開立高市交裁字第32-B9OB00104號裁決書(下稱原處分),裁處原告「罰緩新臺幣(下同)1,800元整,並記違規點數3點」。原告不服,提起本行政訴訟。
三、原告主張:原告並無闖紅燈之行為,應由被告負擔舉證責任等語,並聲明原處分撤銷。
四、被告則以:經檢視採證光碟可見:「畫面時間19:01:38-原告於鼓山區鼓山一路為紅燈狀態時,逕予穿越路口直行,員警上前進行攔停…影片結束」,有採證光碟在卷查,核與警員職務報告:「行經鼓山一路與鼓山一路87巷口見本案違規人陳智暄騎乘普重機車YC6-907號由南向北方直行闖紅燈」等所述情形相符,原告之違規行為洵堪認定。原告主張被告未盡舉證責任云云,為無理由等語,資為抗辯,並答辯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五、本院之判斷:㈠按「汽車駕駛人(含機器腳踏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
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有第43條、第53條或第54條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3點。」,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及第63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
㈡經查,原告於事實概要欄所載時地,因「騎機車闖紅燈(直
行)」交通違規,經舉發機關員警當場攔停舉發等情,有系爭舉發通知單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110年12月27日高市警鼓分交字第11073504400號函、110年9月17日高市警鼓分交字第11072397100號函(含原告110年9月2日陳述單)及採證光碟乙片在卷可查,且本院勘驗採證光碟結果為:「畫面時間19:01:38-原告騎乘YC-907號機車執行闖越設於鼓山區鼓山一路與鼓山一路87巷路口之紅燈,遭跟隨在後得員警取締」,有調查證據筆錄一份在卷可查,核與警員職務報告:「行經鼓山一路與鼓山一路87巷口見本案違規人陳智暄騎乘普重機車YC6-907號由南向北方直行闖紅燈」所述情節相符,足認原告違規事實,堪以認定。原告主張被告未盡舉證責任云云,並非屬實,不足採信。
㈢綜上所述,原告於上述時、地確有「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
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之違規行為,被告依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原處分裁處原告「罰鍰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於法有據。原告訴請撤銷,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本件判決基礎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防方法及訴訟資料經本院斟酌後,核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不另一一論述,併此敘明。
七、本件第一審裁判費為300元,應由原告負擔,爰確定第一審訴訟費用額如主文第2項所示。
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7、第237條之8第1項、第237條之9第1項、第236條、第98條第1項本文,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1年7月26日
行政訴訟庭法官吳文婷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或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其未載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上訴狀及上訴理由書均須按他造人數附繕本,如未按期補提上訴理由書,則逕予駁回上訴),並應繳納上訴裁判費新臺幣750元。
中華民國111年7月26日
書記官洪嘉慧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