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6030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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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上訴字第60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24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上訴字第6030號上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馮娜瑛上列上訴人因被告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660號,中華民國113年5月2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刑事專二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廖建瑜
法官林呈樵法官文家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翁伶慈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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