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660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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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6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傷害致死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660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智祥選任辯護人文志榮律師被告連國輝選任辯護人 陳鴻基 律師上列被告因傷害致死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5月20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蔡榮澤
法官謝憲杰法官林大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佩伶中華民國102年5月21日